Wednesday, March 5, 2014

又一個離開生命的人。

該說我自己犯賤嗎??好吧,應該說:“是,我的確犯賤!”
他,選擇離開我的生命了。曾經把話說得天花龍鳳的男人,很疼寵我的男人,現在終於離開了。該說傷心嗎?是的。粉傷心。可是,能怎麼辦???已經做了的選擇就得付出,不能回頭。從一開始我就得放棄選擇的權利。在朋友圈裡不能變成情侶的道理我還是懂得,可是怎麼到自己的時候就不懂呢???為什麼?!?!?!為毛啊?!??!我還真tmd不懂我自己呢。
well,現在能怎麼辦呢??放手咯。既然選擇了不是嗎。該放手的就應該放手。如果,我之前提早放手,我們至少還能當朋友吧,都怪我不是嗎。一直都是我的錯,一直都是。一直都是自己婆婆媽媽得做不了決定才搞成這樣的。
一直以來都是我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原來。。。。。。。本該就不應該存在那一圈的。。。。本該就不行。。。。。。。是我,貪心了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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